建好本地各类家长学校是政府的职责

作者:汪文华,谢小伟 来源:蒲公英评论 发布时间:2024-04-11 阅读量:0

改革开放以后,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从上世纪80年起,在全国逐步兴起。2004年10月,全国妇联、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全国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参与指导社区及其他家长学校工作。2011年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家长学校的主要任务、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之后,《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1年)和《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2023年)等法规文件陆续出台。

《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家长学校”是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升家长素质的重要场所,是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共同办好家长学校”提出具体要求。在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家长学校”出现了6次,明确了三类“家长学校”形式,即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社区家长学校、学校家长学校。《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家长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网上家长学校;建设覆盖城乡社区的家长学校;不断拓展全国网上家长学校服务功能。

毋庸置疑,建立家长学校是依法开展家庭教育,健全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的主要措施之一。目前,家长学校建设和运行还存在哪些问题呢?有研究指出,家长学校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家庭教育指导形式比较单一、家长学校课程建设缺乏系统性、在指导活动的时间安排上受限制(徐群,现代教学,2021.24);学校建设的“家长学校”沿袭“办学校”的思路,即比照学校在课程、教学、师资等方面的经验去建设家长学校,使得家长学校建设面临流于形式、家长主体性被忽视、培训过程零散且效果欠佳等困境(王东,中小学校长,2023.9)。徐壮在其硕士学位论文《城市小学家长学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湖南大学,2022年)中指出,城市小学家长学校存在着家长参与被动、师资队伍缺乏、多主体参与不充分、高质量教育内容少、考评机制松散的问题。这些近几年的研究所发现的问题表明,家长学校在建设和运行方面,有不少难题需要破解。对此,县级人民政府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建好本地各类家长学校。

第一,建立健全县域家长学校网络。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要求每所学校建设家长学校,推进社区建设家长学校,建设县域网上家长学校,形成“县域——社区——学校”城乡全覆盖、管理一体化的家长学校网络,县域网上家长学校适时加入市级以上网上家长学校,并为建好建强三类家长学校提供政策保障、条件保障和经费保障等。

第二,加强乡村地区家长学校建设。针对乡村地区学校规模小、学生家长外出务工多和学生看护人年龄高等实际,以乡镇所在地的社区家长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家长学校为依托,探索流动家长学校和虚拟家长学校。前者指的是乡镇统筹家庭教育指导力量,有计划的开展巡回指导活动;后者指的是引导有条件的家长进入网上家长学校接受家庭教育专业指导。

第三,提升县域家长学校教育能力。一方面,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在职教师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家校(园)共育能力和家庭教育指导水平,遴选、培育家庭教育指导师,不断壮大家长学校师资力量。另一方面,加强另一支队伍建设,强化对非在职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人员的专业培训,全面提高社会层面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指导服务能力。

第四,丰富家长学校数字教育资源。为办好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者队伍能力建设,汇聚优质家庭教育智力资源的同时,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家长学校优质数字资源建设力度,开发建设网上家长学校的网络课程;通过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系列活动、家长学校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和加工优质的指导者培训生成性资源等,不断丰富数字资源。

第五,完善县域家长学校制度机制。县级人民政府要领导实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各相关部门机构,针对本地家长学校建设和运行的现实问题,建立健全各类家长学校的管理制度和保障制度,出台系列办法及细则,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工作;通过公开检查督导结果和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举措,优化完善各类家长学校常态运行机制和制约激励机制。

第六,发挥第三方主体的能动作用。目前县域家长学校的参与主体多以教育部门为主,以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为代表的第三方主体参与程度较低,教育部门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协同效应发挥不够明显。因此,县级人民政府需要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要求,出台政策规章和奖补办法,指导第三方主体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其准入、流通及退出,大力推进第三方主体实施以需求为导向的精准指导和优质服务。

(本文系2022年度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新时代“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体建构策略研究(JK2201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无为市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