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正风反腐:改革纪检体制 持续深化“三转”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7-07-04 阅读量:0

 “巡视成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显著增强”……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多次强调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的重要作用。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巡视全覆盖、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还是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三转”,都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起到了重要作用。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不开对纪检体制的改革创新。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对2017年改革纪检体制提出明确要求:“立足本届完成纪检体制改革任务,提炼总结实践成果。”新的一年,要加大巡视力度,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同时不断探索和深化纪律检查机关内部机构改革,从而更好地发挥其监督执纪问责功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尖兵”显神勇,“利剑”展锋芒。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用好巡视这一有效方式,先后开展11轮巡视,对深化反腐、形成震慑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要“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完成对中管高校的巡视”“系统总结、归纳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相关制度,把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对此,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副组长高波指出,“2017年是本届任期和改革任务的‘收官年’,因而巡视上要兑现全覆盖的承诺。”在巡视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推动被巡视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唤醒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2016年,中央除了常规巡视外,还实现了巡视“回头看”,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实践证明,“回马枪”威力十足、成效明显。新的一年,在推进巡视全覆盖的同时,对于已经巡视过的地区也要进行“回头看”,既查“老问题”,也紧盯“新动向”,真正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

用好巡视成果,促进标本兼治。巡视要发现问题,更是要解决问题。巡视结束后,巡视组除了向被巡视单位反馈巡视情况,点出问题、直戳痛处外,还需督促整改,确保巡视取得实效。

派驻纪检组是党组织设在被监督单位的“哨兵”和“探头”。目前,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已实现全覆盖,下一步要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的“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的要求,继续探索如何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伸长耳朵、瞪大眼睛,时刻关注被监督单位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情况,监督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不断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1月24日,山东省纪委召开派驻机构干部集体谈话会,标志着该省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和工作力量全部到位,派驻机构全覆盖目标顺利完成。同山东一样,海南、新疆等地也都实现了对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覆盖。接下来,尚未实现派驻全覆盖的地区都应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扎实推进本地区派驻机构改革,尽早实现派驻全覆盖。而在工作中,派驻纪检组应熟练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信访举报、通报曝光、舆论监督等监督方式,实时提醒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倾向性错误,做到抓早抓小,推进驻在单位政治生态的好转。

事实上,无论是开展巡视,还是派驻监督,都离不开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三转”。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三转’。”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担好这份责任,就必须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下功夫。要把思想观念从“执法”转向执纪,把工作力量从抓“大要案”转向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把工作方法从以“法”为标准转向用党章党纪去约束党员行为,敢于和善于从一个个具体问题抓起,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自觉守住底线。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还要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克服思想上的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作风上的不深不实等突出问题,做到正己正人,强化担当,勇于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制度规范“对标、对表”,健全完善监督执纪流程和风险内控机制,担好监督执纪问责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