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

作者:刘文韬 李海江 来源:光明网-党建频道 发布时间:2024-06-03 阅读量:0

当前,全党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养成纪律自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按党章标准要求自己,知边界、明底线,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总书记讲话要求,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深入学纪、带头守纪、严格执纪,积极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经常,自觉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内化为日常行为准则。

靠深入学纪养成纪律自觉

非学无以明智。党员、干部要想养成纪律自觉,学纪知纪明纪是基本前提。

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逐字逐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常学常新中深刻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深刻把握党的“六项纪律”基本内涵。严格落实党组织集体学习制度,加强个人自学,主动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政治生活中勤学党纪、常修党性,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要带着问题学。学习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为学而学做表面文章。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党员、干部要勇于自查自纠、自我反省,深刻检视剖析自身在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刻用党纪“戒尺”警醒约束自己,切实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要联系实际学。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努力增强学习成效。要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既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事”,又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为党员、干部注入“清醒剂”“镇定剂”,让大家在潜移默化中养成纪律自觉。

靠带头守纪养成纪律自觉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带头守纪是根本要求,要在自觉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的实践中,不断强化纪律自觉。

要强化“监管无禁区”观念。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纪国法的威严之下,不允许存在任何“灯下黑”和“漏网之鱼”,一定要强化监督管理无禁区的观念,自觉养成纪律自觉。

要杜绝“下不为例”思维。许多事实表明,只要“下不为例”,就一定还会有“下例”。若以“下不为例”为名,行迁就自己之实,那各种党纪党规就会变成可伸缩的“弹簧”“橡皮泥”“稻草人”, 党员、干部就会有触犯法纪的风险。所以,面对纪律必须“对自己狠一点”,坚决做到“以此为例”,坚决杜绝“下不为例”。

靠锤炼党性养成纪律自觉

自觉源自内心的信仰和追求。党员、干部养成纪律自觉,还需要在锤炼党性、净化灵魂上绵绵用力、久久为功。

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面前,最能体现一名党员、干部的党性。锤炼党性,就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要维护党章。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锤炼党性,就要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党章基本内容、各项规定,全面掌握其精髓要义、实践要求,坚持不懈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把党的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实干担当促进发展中锤炼初心、体悟使命。

要对党忠诚。忠诚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优秀品格。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有条件的而是无条件的,必须体现到对党的信仰的忠诚上,必须体现到对党组织的忠诚上,必须体现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忠诚上。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就会自觉牢记初心使命,自觉遵守党纪党规,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在忠诚履职、干事担当中锤炼党性,养成纪律自觉。

(作者分别为《党建》杂志社总编室主任、辽宁省军区某干休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