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保障促教育公平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4-02-15 阅读量:0

提升义务教育水平关键在于通过制度保障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而小学入学办法和小学升入初中的办法是义务教育制度建设中的重要部分,也是当前影响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因此,教育部近期颁布的《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对推进义务教育的制度化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应当把握几条重要原则。

义务教育是依法办学,制度建设是前提。入学和升学办法是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办法的明确性和稳定性是教育秩序的重要保证。有些地区特别是大城市,前一阶段,由于情况相对复杂,制度不够完善,落实不够有力,出现了一些无序现象引起社会的不满。比如接受入学范围的随意改变,接受入学条件的任意增删,招生方式的违规考试,以及招生过程的不够透明等等。这次文件规定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从而将解决种种乱象的办法制度化。所以,各地落实文件精神应当从地区实际出发制定各项入学行为的具体规范,为依法管理、依规入学提供依据。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义务教育虽然已经普及,但地区之间、学校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同时,由于家长都希望子女能够进入较高水平的学校就读,所以在一些地区,就近入学规定和群众择校需求之间产生矛盾,由此引发出的种种问题形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文件正是针对这些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了解决思路。所以,各地落实文件必须增强针对性,检验的尺度之一就是地区热点问题缓解和难点问题突破的进展状况。

义务教育是为人生奠基的教育,它的任务就是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全面素质,从而为每个人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部分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就采用通过考试等方法选拔部分智力开发较早、学习成绩优秀的儿童少年入学,直接引发了幼儿教育的小学化和小学教育的应试化倾向,不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各地落实文件精神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实行免试入学,以体现义务教育的本质属性。

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应该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强调,在2020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择校难题的最终缓解需要形成公办学校提供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和部分优质民办学校提供选择性教育的格局。因此,加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力度,特别是使区域内所有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是当务之急,也是治本之策。在加大基础薄弱地区和学校的教育投入和扶持力度的同时,文件提出推进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优秀教师流动和优质学校发挥辐射作用,都是加快均衡发展的有效举措。实行学区制和推广九年一贯制是一项促进入学规范和均衡发展体制性建设的改革探索。要总结我国曾经实行多年又逐渐淡化的学区制管理的经验教训,不是简单恢复,而是需要解决好学区划分的均衡、学区职能的界定,以及学区管理的开放等许多新的问题,避免形成新的管理层级,以充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