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税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0〕20号)文件要求,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根据市地方税务局公布的目录,自行公布本局的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